WCB的效率实在......
[size=7][/size] 我在去年因工作关系手臂受伤,为此治疗了好长一段时间,并在急诊时申报了工伤。但WCB认为我不是在工作场所受伤的,所以不予以承认。我太老实也没有申诉。
今年老伤复发,家庭医生告诉可以申报WCB,我5月14日看医生,并由家庭医生代报WCB。到6月底收到了WCB的来信,要求我尽快和他们OFFICE取得联系,于是第二天我打电话过去,接线员很认真地记录了我的情况,并主动要求我沿用去年的案例号,因为受伤的部位、内容及伤情基本一致,所以他建议我用老的号码,我同意了。
然后WCB就再也没有消息了,我发E-MAIL给他们也没有回复。
无奈之下我只好自己找工作,因为家里几口人要吃饭,要供房贷,要过日子,于是在从7月26日开始了工作。
这期间我无法进行有效的治疗,因为做物理治疗或针灸一次就要近50元,我打工的收入本来就不高,没钱治疗只好自己慢慢养伤了。
到今天(8月30日)我收到WCB的有一封信,告诉我2009年的案子已经超过75天的申诉有效期。
我真是快晕倒了,我是根据你的员工的提示使用了原来的立案号,我根本没要求再复审去年的案子!
而且我现住的上下班时间和WCB的工作时间基本一致,根本没有办法和他们的OFFICE联系!
算算时间吧:去年我3月底受伤,到7月初,在我的再三要求下才出具了不予认定的公函!
今年我4月底再受伤的,5月就申报了WCB,至今还在纠缠我是不是在翻案!三个半月就这样过去了!
都说加拿大的生活节奏慢,确实是太慢太慢!
可我们打工的人等得起吗?
有苦无处诉!有泪自己擦!
这也是天堂的快乐和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