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卫钓鱼岛不能只靠吼

日本之所以能“窃取”钓鱼岛,中国历史上看得不严是重要原因。保钓若现出“一寸山河一寸血”的刚烈,必须敬佩,但在现实的国际社会取得利益,若只有刺刀见红一途,恐难免遭人嘲笑。对如何在国际争端中长期经营,充分运用“准军事”、“非战争”的多样化手段周旋,逐步转变态势,中国官方和民间同样缺乏经验和技巧。 对8月12日出发保钓的香港渔船,香港水警依旧上船劝阻,只是面对反锁的驾驶舱门,他们选择了放弃。据中国民间保钓联合会网站介绍,同日该会网友在某地的保钓宣传活动也受到温和但坚决地“保护”。 政府对民间保钓,哪怕只是假装的,也要有所“劝阻”,原因之一是在对日外交中还需要维持必要的面子。但这一点在当前的民间保钓热情中,并不为多数人理解。不止如此,中国民间保钓与政府维护主权工作之间,与社会公众之间,不要说相辅相成,就连配合也是极为生疏的。2003年从大陆出海的首次保钓行动,在半途才向船长说明目的。 2011年1月2日在香港成立的“世界华人保钓联盟”联合了来自大陆、香港、澳门、台湾、美国、加拿大6个国家和地区的民间团体,但仅从1996年成立的“中国民间保钓联合会”发布的《宣言》中,就不难找到这样的字句:“发起人……相互之间……无统属之机构联系”,“唯此类援助之接受与否及用途,需由各人在接受时商定,不对其他个体造成约束”,“不可因地域、政见之异,起牵制之心”,“所涉个人立场难一,不因……有相互攻击、污蔑之举”。 对大陆公众,能了解始于1996年的大陆保钓史,已经算深入钻研了,但对始于1970年台湾地区留美学生中的保钓运动,凡40余年的坎坷,即使有心钻研,对其中必然牵扯的两岸与美日四方关系、左右之异、统独之争,又有几人能梳理清楚,并作出客观、公允之判断? 我们当然不能因保钓运动中的各种分歧和遗憾而否定保钓的意义,事实上,公众对国家主权维护的关切乃至参与,难能可贵。可是最大的问题依然不可回避,主权只能以政府名义具体行使,缺乏政府行为配合,民间维权殊难得到实际收益。 一个往往为人忽略的现实却赫然在目:日本政府和一些政治活动家对钓鱼岛的行动称得上积极主动,因而其公众只需以募捐“买岛”等形式后援即可,而中国保钓力量毕竟来自大陆和港、澳、台四地,大陆官方虽然也加强了维权行动力度,但不仅处在没有实际控制岛屿的不利地位,对保钓组织的社会活动尺度也踌躇再三。 在此情况下,中国保钓力量若冲破日本阻拦,靠近钓鱼岛,乃至抢先于日本议员实际登岛,除了宣示主权之外,与官方行动如何衔接和促进,并不清晰,这在保钓史上并不是新问题。事实上,只是就对日本公务船阻挡时冲突的态度和策略,世界华人保钓联盟秘书长李义强和发言人谢梦麟也是各持“不会硬干”和“不怕冲撞”两种相反说法。 可见,不管是贡献热情还是行动,民间保钓远不等于解决钓鱼岛问题。 正如此次日本购岛风波,虽然中国媒体完全有理由斥之为“闹剧”,但突然闯入中国公众视野的所谓“岛主”煞有介事,他究竟是怎么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