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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温租房故事:分手后,我不得不和前男友同床共枕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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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26岁的露西(Lucy)与同居男友分手时,她发现自己也成了年轻人“分手不分家”组织的一员, 她和男友租住在温哥华的一套公寓里,租约是一年时间, 只有6个月后租约到期,他们才能取回当时一起支付的押金。

 

而且由于空间有限,有时候他们不得不在同一张床上睡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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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西大学毕业后就决定和男友同居。辗转良久,他们才找到了一个自己负担得起的房屋,就位于16街的一套一居室的公寓。

 

露西说,之所以两个人选择住在一起,是因为收入十分有限,当时的年收入约为32,000加币,每月要支付超过1800加币的房租和其它账单。

 

“钱非常紧。生活在一起,可以为双方节约一笔开支,而且不用和自己完全不了解的人合租。”

 

不幸的是,这种生活没有持续多久,露西就意识到 ,他们的生活存在的问题比想得复杂,无论两个人如何解释,交谈,最终都只有一个结果,分手!!!

 

分手后露西不得不和她的前任再住三个月。她解释说:“我没有钱去找新的地方,我需要等着拿回我的押金。”

 

“分手后的一段时间,我们不得不同床共枕, 我们客厅有一张沙发,开始我们商量轮流睡着了,但是真的太不舒服了,所以我们俩都想要睡在床上。没有人愿意妥协,最后我们甚至不得不在我们之间做一个枕头墙才能保留某种独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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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西称自己当时也很较劲,“我坚决要在租约到期后离开。我有为这套房子付房租,所以我有权利住在那里。”

 

露西说,这种生活状况引起了双方的不满,即使她可以搬去和朋友或者家人住,但是这里离她工作的地方比较近,同时也不想因为财务问题去打扰其它人。

 

露西回忆说,当时,她觉得自己必须直面这个问题,不能遇到事就跑,她觉得自己没错。但是,为了避免和前任长时间相处的尴尬,她在空闲时间就去找朋友玩,只有到了睡觉的时候才强迫自己回家。

 

最终三个月后,露西依靠家人的经济支持来帮助她搬家。

 

露西说,这次经历让她精疲力竭,以后,可能再和一个人同居她会思考很多问题。她后续寻找新的住所的经历使她在情感,身体和财务上都觉得自己几乎狗带(go die)。

 

曾经我以为分手还还和前任住在一起是一种对自己不负责任的行为,当看到这篇报道时,我狭隘地认为这种情况只会在西方国家产生,而好巧不巧,无意中我又看到上海的关于“分手不分家”的故事。

 

25岁的毛毛是上海一家公司的会计,和男朋友也走到了相看两厌的地步,分手的原因是毛毛的男朋友是个冷暴力专家,而签合同的毛毛的男友,但押一付三的8400块钱里有5500是毛毛付的。吵架后,男友并不同意赔偿毛毛的损失,找了一周新房子后,要不就是上班太远,要不就是房租贵得离谱,无奈毛毛也只能和前男友继续住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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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住房慈善机构表示,陷入前任的租约目前是一个普遍的问题。

 

 “许多人要么负担不起自己搬家,要么因定期合同而不得不这样做。”

 

此外,另一项研究表明,由于住房成本和生活成本不断上涨,现在的年轻人不靠家庭的支助,真的是穷得响叮当。研究表明,今天的18至29岁年轻人的实际收入比2001年的同龄人低7%。

 

这也是现在有些年轻人如此迅速地选择与伴侣同居的一个重要因素。

 

有时候,工作上需要跟别人妥协,感情上要听家人唠叨,而只有和伴侣分摊公寓的费用,是可以让我们找到可以负担,而又不用和别人合租的私密空间的好方法。”

 

 

正如推特上的一个人所说:“我们父母的这一代人过去一直为孩子们住在一起。而我们这一代人因为可以分摊房租住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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