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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女子索赔1.6亿,卑诗法官全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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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温哥华太阳报》3月30日报道,卑诗省最高法院近日裁定,驳回一名中国女子向一名温哥华男子遗产提出的1.6亿加元赔偿诉讼。该男子曾在中国被定罪,罪名是指使他人杀害这名女子的丈夫

提出诉讼的是刘玉芳(Yu Fang Liu音译),她起诉的对象是倪龙(Long Ni音译)的遗产。根据判决书,2017年,刘玉芳的丈夫杨长斌(Changbin Yang)在中国遇害时,倪龙人正在温哥华。其后,倪龙在中国被捕,并被法院裁定为幕后主使,最终于2020年被执行死刑

刘玉芳随后在卑诗省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为自己及四名成年子女追讨巨额赔偿。她称丈夫生前是家中唯一经济支柱,拥有一家酒店和一座煤矿,是中国宜昌市最富有的商人之一。

因此,她要求法院判给自己5000万元赔偿,并为四名子女索赔1亿元“继承损失”,另加丈夫原计划购买房产所造成的损失。

不过,法官戈登·芬特(Justice Gordon Funt)指出,原告并未提供足够证据,证明杨长斌实际拥有这些资产,或具备其所声称的巨额收入。

法院表示,刘玉芳没有提交丈夫名下企业的财务报表,也没有足够资料显示其真实财力。即使杨曾借出大笔金钱给倪龙,也不能单凭这一点证明其财富状况,因为法院无法确定这些钱是否也是杨本人借来的。

因此,法官认为,原告未能以民事案件所要求的标准,提出“清晰、有说服力且充分”的证据来支持其家庭赔偿请求。

除了死亡赔偿外,刘玉芳还主张倪龙生前欠杨长斌1.13亿元债务,并要求倪龙的遗产或家属偿还。她向法院提交了两张借据及一份还款协议,显示两人之间至少存在约600万元借贷关系

然而,法官指出,即使是这部分债务主张,同样缺乏完整财务记录,而且中国法院此前已将该债务金额认定为约550万元

更关键的是,法官在审理这宗长达24天的温哥华庭审后表示,自己不认为刘玉芳是一名可信的证人。他指出,刘在盘问过程中曾修改证词,以强化自己的说法。此外,法官还认为,刘玉芳及至少两名子女在中国法院处理相关程序时,未如实说明他们是否已经将债权转让给杨长斌的遗产,可能产生误导。

判词中措辞相当严厉。

法官写道,相关遗产分配协议“有误导之嫌”,并直言:“原告一方可能已经误导了至少六名中国法官。如今,他们是否也想误导我,成为第七位?”

刘玉芳还主张,卑诗法院应承认并执行中国法院关于该笔债务的判决。但法官否决了这项主张。

此外,刘玉芳也曾控告倪龙及其妻子陈丽娟(Li Juan / Lijuan Chen)涉嫌欺诈,称两人当初以投资中国矿业为由借款,却将资金转投温哥华房地产。

判决书显示,倪龙夫妇于2011年至2016年间曾在温哥华购入四套房产,其中包括一套位于West King Edward Boulevard 1500号路段的住宅,该房产2011年以240万元购入,2016年以360万元售出。

但法官认为,原告同样没有提供足够财务或法律文件,证明倪龙当初借款时确实作出了虚假陈述,因此这项欺诈指控也被驳回

最终,卑诗省最高法院全面驳回刘玉芳提出的各项索赔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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