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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那些事:移民后,国内的房子如何处理(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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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进行房产处分时,需要对相关文书材料进行公证和认证。在申请办理领事公证认证时,根据申请人是否为中国国籍,相应的操作办法又会有所不同。

 

本文根据中国领事服务网的内容,对领事服务的公证认证做出如下梳理,为方便起见,以美国为例:

 

对于美籍华人,在办理需要送往国内使用的文书时,应当先在美国当地有资格的公证员处办理授权委托书的公证,然后将该文书送往总领事馆或者大使馆办理进行领事认证后,方可在国内进行房产处置。

 


 

对于有中国国籍的人士,其申请办理领事认证的条件和所需材料如下:

申请条件

1,申请人必须为居住在美国的中国公民。临时出国的中国公民申办公证,仅限在美国境内处理死亡案件等紧急事项;

2,申请人应根据本人的居住地,向相应的使领馆提出认证申请; 

3,使领馆可以受理的公证种类:委托书;声明书;文书上印鉴签名、日期属实公证;指纹公证;

4,申请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申请人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由法定代理人代理并陪同申请人本人前来使领馆办理。  

 

 

申请材料

1,填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公证认证申请表》1份(不可提前签名和填写日期,须在领事官员前签字或捺指印); 

2,申请人有效中国护照原件及带照片资料页复印件(或法人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以及中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适用); 

3,申请人有效的在美合法居留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4,根据申请公证种类,提交其他材料;

5,涉及重要财产权利转让、变更等与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事项,应根据领事官员要求谈话,并在《房产事务公证接谈笔录》上签名或捺指印。一般公证事项,需填写普通《接谈笔录》并签名;

6,申请人自行按国内文书使用机构要求,并参照使领馆网站提供的参考模版准备好委托书或声明书等文本,不可事先签名或填写日期。 

 

 

房产特殊问题

材料

  • 委托书文本; 
  • 涉及房产转让的,应提交房产证原件或复印件;
  • 若房产为二人及以上共有,还需提供共有人的结婚状况证明(如结婚证或离婚证)复印件。

 

公证要求

  • 当事人亲自申请并在领事官员面前在委托书签字; 
  • 转让房产但没有房产证的,可先办理委托他人领取房产证的公证;  
  • 房产证登记为二人及以上共有的,应当所有产权人共同办理;
  • 不能到场的应有本人签署的书面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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