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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把令箭当鸡毛!华人夫妻被取消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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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回国探亲多年后,一对年长的华人夫妇试图返回加拿大,却被拒绝入境的案例,再次引发关注。

2017年7月,60岁的Shang女士和Xing先生成功获得加拿大永久居民身份。

然而,同年11月,因健康问题,这对夫妇离开了加拿大,返回中国生活。

直到2022年9月23日,这对夫妇申请返回加拿大的旅行文件,却被移民部门拒绝。签证官指出,他们未能满足《移民和难民保护法》第28条的居住要求。

根据规定,永久居民需在五年内至少在加拿大居住730天,但这对夫妻仅在加拿大停留了69天。

面对这一事实,Shang女士和Xing先生承认未履行居住义务,但申请了人道主义豁免。Xing先生解释,他因患有肾上腺功能不全,医生建议回到中国调养,因为当地食物有助于恢复健康。他的妻子则为了照顾他一同离开了加拿大。

两人原计划于2019年返回加拿大,但疫情延误了行程。随后,Xing先生在2022年进行了两次肾结石手术。然而,移民上诉庭认为,他们长期停留在中国,与当地的家庭联系更紧密。尽管他们声称经济困难,但法官指出,他们在中国有住房,养老金加上子女补贴,已足够维持生活。

法庭总结道,这对夫妇未尽力融入加拿大,也未早日返回。他们违反居住要求的程度高达91%,缺乏给予人道主义豁免的特殊理由。因此,最终上诉被驳回,永久居民身份被取消。

移民上诉庭强调,加拿大永久居民应努力融入本地社会,从文化、经济等多方面为国家做出贡献。而此案例中的夫妇未能满足这些要求。

在加拿大,当地移民局要求申请人在成为加拿大永久居民之后的5年时间内,至少需于当地住满2年以符合获取居留权的基本要求,藉此无限期保留永久居民身份。

在加拿大居住多久才能保留永久居民身份?

只要你在成为加拿大永久居民之后的5年时间内,至少有2年时间(即730日)实际居住在加拿大,你便可以保留永久居民身份。另外,这2年时间并不是连续计算的,亦即是你只需在5年时间内累积一共730日于当地居住,便符合当局的要求。即使你在每天24小时内只有部分时间逗留于加拿大,相关逗留日数亦会被当局承认,并计算在移民加拿大的居住要求内。举例说,假设一名加拿大永久居民需要每星期于美国工作数天,只要他能每晚返回加拿大境内,相关日数亦可获计算在加拿大“730日居留要求”之内。永久居民但凡于离开加拿大的24小时内回到当地,相关日数亦会被当局计算在内。

满足当局所要求的居住年期要求,绝对是永久居民的责任。因此,永久居民在每次离开加拿大的时候,都应该整理一份仔细出游纪录,该纪录应包括签证印章、机票、酒店预订证明以及海外工作证明,并最少保留5年内(即1825日)的出境纪录。签证官或有机会在你重回加拿大的时候,确认哪些日子符合“730日居留要求”。如果没有足够的证明,就算你符合移民加拿大的其他所需条件,亦有可能失去永久居民身份。

身在加拿大境外的时间能否作计算于“730日居留要求”之内?

在特定情况下,加拿大政府接受身在境外的日子为获取永久居民资格的时数计算。加拿大永久居民只要符合下列其中一项条件,就算身在海外工作,相关日子亦会计算在所需的“730日居留要求”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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