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C最高法院支持一名男子的前儿媳,她在结婚时获赠 50 万元,可以和她的前配偶一起购买价值 130 万元的房屋; 近日,BC上诉法院维持了原判。
BC一名商人在省上诉法院再次败诉,法院驳回他要求儿子和前儿媳偿还他在2010年赠予他们用于在北温购买房屋的50万加元。
2010年,阿夫塔尔-辛格-乔哈尔(Avtar Singh Johal)把50万赠送给儿子哈文德-辛格-乔哈尔(Harvinder Singh Johal)和儿媳苏珊-弗朗西斯-利特尔(Susan Frances Little),用于购买位于北温格兰德大道(Grand Boulevard)的一套价值 130 万元的房屋。
但在这对夫妇于 2018 年分居后,父亲阿夫塔尔声称这笔钱是贷款,并在BC省最高法院起诉了他的儿子和前儿媳。
儿子哈文德虽然理论上是被告,但他表示这笔钱是贷款,和父亲的说法一致。
而儿媳利特尔则声称并非如此,并指前家公阿夫塔尔曾向丰业银行(Scotiabank)出具了一封用于抵押贷款的赠与信。
这对夫妇获得了大约 45 万元的抵押贷款,在儿媳利特尔卖掉她的公寓后,夫妇俩拥有大约 75 万元的现金。
买房之后,夫妻俩又申请了 20 万元的房屋净值信贷额度。
2023 年 12 月 28 日,BC省最高法院法官杰奎琳-休斯(Jacqueline Hughes)支持儿媳利特尔的观点。
虽然赠与信在法官的判决中占有重要地位,但它并不是唯一的因素。
休斯法官说:“我认识到,父母为帮助子女获得抵押贷款而准备的赠与信并不能决定父母提供资金的意图,”他指判例法显示,赠与信并不是解决此类纠纷的唯一决定性因素。
相反,“在目前的情况下,我认为,由于资金是与丰业银行的赠与信同时提供的,而且在没有同时文件或相反讨论的情况下,父亲阿夫塔尔对资金性质的沉默,不足以否定该赠与信的明确措辞。
随后,父亲阿夫塔尔就该判决向省上诉法院提起上诉,声称高院法官未能将其个人意图与其公司意图区分开来是错误的。在最近公布的一份判决书中,省上诉法院的三名法官同意阿夫塔尔提出了新的论点;但他们指,“上诉人不能在上诉中提出与其在审判中的立场不一致的论点”。
此外,上诉法官同意休斯法官 “广泛地 ”审查了证据,并为礼物是有意为之的结论提供了详细的理由。
“上诉人还对法官在分析中处理证据的方式提出质疑;但是,他们没有证明法官有任何明显的、压倒一切的错误。相反,他们的论点要求本庭重新权衡证据,并就证据得出不同的事实结论。这不是上诉法庭裁决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