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儿子在美国读书的那段时间,我和我太太会抽时间去看望他。他的大学在俄勒冈州,我们从温哥华出发,开车要走8个多小时。因为想在我儿子那里多待一些时间,所以我们在路上的时间总是很赶。
如果是一早出发的话,中午是一定会在路边吃饭的。那些年,我们去过我儿子的学校很多次,从来没有在路上吃过一家中餐馆,全部都是麦当劳。
记得第一次去我儿子学校的时候,因为想赶路,就一直开一直开,结果连续开了6个多小时的车,感觉人真的是非常疲劳了,又饥又渴,而且还突然发现车快没有油了,在那么一个陌生的地方,车没有了油,真让人心惊胆战。
我一边开着车,一边就提醒我太太帮忙,一起看看路边有什么加油站。到了一个叫LONGVIEW的地方的时候,我太太就惊叫起来,说她看看麦当劳的牌子了,有麦当劳的地方,一定就有加油站。
我赶紧按照指示牌,下了高速,很快看见了麦当劳,果然在马路的对面就有加油站。我们给车加满油,就进到麦当劳吃饭。尽管我们两分钟就拿到了自己的东西,但是在当时那种又饥又渴的状态下,真恨不能一秒钟就拿到吃的。
我叫的是BIG MC,硕大无比的巨无霸,真的是好吃极了,肉够多,汁够味,口感柔和,每吃一口,我都把嘴巴张到最大,又尽最大的量把汉堡塞进嘴里,从咀嚼到吞咽都感觉太满足了。
很凑巧,那时候,美国的麦当劳刚刚推出中式的炸鸡翅,有特价,我们就额外买了一大盒。后来这种中式炸鸡翅推行了一段时间后就停止销售了,很可惜,那是后话。那家麦当劳还提供,有机器装备的自助的茶水,英语叫COLD TEA,就像可乐那样。后来我在美国各处的麦当劳中都有发现,只是在温哥华反而没有看到。
吃着大汉堡,喝着冰红茶,还有整整一大盒的炸鸡翅,真的是太爽了,很有大快朵颐的感觉。人在饥饿的时候,要的就是这种满足。
到我儿子的学校之后,一家人团聚,我们没有再吃过快餐,或者去当地有名的中餐馆,或者去波特兰唐人街的粥粉面店,或者去尝试当地有特色的西餐。
不过,那些年,在我和我太太往来美国的旅途中,麦当劳始终是我们最喜爱的美食之一。因为它快速、方便、干净、高能量,最大限度的满足了我们在那个时刻全部的需求。
所以,美食之于我们人,只有内容,没有形式。
美食的形式,一定是依据它要实现的目的而设计或者表现出来的。明白了这一点,你才有可能把食物,作为一种商品来经营。这就是所谓美食的第一种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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