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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拿大租房 房东在客厅安装摄像头到底违不违法

      入室盗窃在加拿大各个城市都很多,因此很多屋主会习惯在家里的前后院、大门、后门门口加装安保摄像头。不过,在自己家客厅安装摄像头的家庭并不多,毕竟家人不想把自己的一举一动都暴露在摄像头下。   然而,有的房东却出于安全考虑,在客厅加装摄像头,引来了不少争议。近期在大温华人论坛上就有一位留学生发声:“我的房东在客厅安装摄像头,说是保障我们安全,但我怎么觉得加装了反而不安全?”   这位留学生询问道:“加拿大法律允许房东在客厅安装摄像头吗?如果允许,我该怎么办”?一方面是隐私问题,一方面是安全问题,碰到这种棘手的情况,该如何处理?     对当地法律法规比较了解的网友,纷纷给出了自己的观点,其中的一些很有参考价值:     在共享区域,法律允许安装摄像头   有很多网友都表示,尽管这会让租客感到难受,但如果是群租的房子,比如4位租客合租一个独立屋,那么在共享区域,也就是客厅、走道,是允许安装摄像头的,否则出了安全问题难以界定。   当然,这就意味着你在客厅烧饭、打电话,一举一动都会暴露在摄像头下,还意味着你不能“穿着随意”的走进客厅。但遇到这种事最好忍一忍,说的不好听一些,万一某个不靠谱的租客有出格行为,比如偷盗,没摄像头怎么说的清?     警惕房东打“擦边球”   有网友表示,加拿大存在一些房东打“擦边球”,为了满足一些特别的偷窥癖好,房东可以谎称这栋独立屋有多人一起租,但实际没有,或者实际另一间房间的“租客”是房东自家亲朋好友。   即便房东不是有偷窥目的,很多房东出于对租客的不信任,也会在公共区域安装摄像头,监视租客的一举一动。如果你确定是自己独立租房,发现有摄像头的话,一定要据理力争。   偷看不可怕,可怕的是偷听   很多网友认为,如果是普通的摄像头只是有静态影像的话,那么在公共区域安装倒无伤大雅,也能忍忍,跟别人一起租的话还比较安全。不过,如果摄像头有清晰录音功能的话,就很侵犯隐私了。   租客在客厅聊天的内容,房东能清清楚楚地听到,不说别的,租客至少不敢直接吐槽房东的一些行为……全方位的隐私监控,对租客的困扰还是很大的,相信很多租客宁愿不安全,也不希望说话都被听到。   关于录音问题,每个城市、每类房屋的要求都是不一样的,比如安大略省规定各类出租房的公共区域可以安装监控摄像头,但一律不得录音。   可以用“无声地抗议”   有网友给这位留学生,包括其他碰到房东在客厅安装摄像头的租客支招:“你不用直接了当对房东抱怨,也不要视而不见,而是可以无声地抗议。比如,用黑布把摄像头罩上,以此向房东表达立场。”   如果你特别不满意,可以把摄像头直接拔掉……但最好不要这么做,避免引发和房东的冲突。这些的前提是,你必须是独自租房,就像前文所说,群租的话,是无法阻止房东在公共区域放摄像头的。   碰到这种房东,最好再查查房间   有的网友直截了当地表示:“如果遇到在客厅安装比较隐蔽的摄像头的房东,且房东没有告诉你的话,最好多留一份心眼,查查你的房间是否也有隐蔽的摄像头。要有的话,可以直接报警了。”   在租客的房间安装摄像头偷窥的事,在加拿大可不少见,在几年前的大温还曝出房东不仅在租客的房间安装针孔摄像头,还下药迷奸的可怕事件。不要认为加拿大都是好人,凡事都要谨慎。   签署合同时,就要问清摄像头问题   有网友表示,通过一些专业公司和房东签署租房合同的时候,会有很多条条款款,其中的一项就是关于摄像头的使用。   最好的办法是,一开始就和房东弄清楚家里会不会有摄像头、有几个、在哪里,是否要有。以及,如果租客全部不答应,是否可以拆除摄像头?有字据为证,房东就不敢乱来了。   就算有摄像头,请问能解决什么问题?   又是一个“话糙理不糙”的发言——有网友直言:“摄像头防盗?别天真了,加拿大的警察压根不会处理室内偷盗问题,最多就是给个档案号,然后让你走保险。”   就算有摄像头,也不能防盗,而且还侵害隐私,还不如没有。建议租客们看到有摄像头,且房东不同意拆的房子,哪怕性价比再高也别租!   如何举报不良房东?   加拿大各个城市的法律,在房东和房客之间,往往更保障房客的利益。最后要说的是:当你遇到不良房东,无论是违规安装摄像头还是其他行为,该如何举报?   在大温的话,最直接的办法是拨打BCHousing的举报电话:800-407-7757   或者详细列举房东的违法行为,然后发送邮件到compliance@bchousing.rog   想要了解更多关于租客保护、房东法规相关信息,可以通过这个链接:   https://www.bclaws.gov.bc.ca/civix/document/id/complete/statreg/00_98031_01
    time 4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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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哥华房东偷拍4名女租客裸露亲密照 下场很惨

    温哥华一名房东被指控在女租客半裸的时候进行偷拍,遭到受害人和其他几名租客的起诉。这名房东现已承认偷窥罪。 图源:ARLEN REDEKOP /PNG 据报道,今年6月,Patrick John David Bracken在温哥华的BC省法院认罪。8月10日,法官Mark Jette判处他有条件释放,缓刑24个月。 根据这起民事诉讼,Bracken是Oxford Street 2200街区一处房产的房东,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多次对人进行秘密录影或拍摄。   在录影中,四名原告或全裸或半裸,或处于亲密的环境中。   向BC省最高法院提交的民事申诉通知书中说,录制这些的目的是为了保存下来,并让Bracken欣赏和满足自己的性需求。 申诉书说:“这些事件深深地影响了每一位原告。他们深感不安,有持续的信任问题,并且担心录音是否扩散,如果扩散给了谁。” 诉讼称,有关刑事指控涉及2021年6月29日晚Bracken的一名女租户的一起事件,当时该租客和另一名交往女性在床上,赤裸上身并接吻。 租客的狗开始在套房窗户附近吠叫。诉状称,当狗不能安静下来时,另一名女子就去查看,并观察到一个长方形物件,似乎是一部手机。 Bracken被看到从主楼的窗户探出身子,手里拿着一根“自拍杆”,该自拍杆与手机相连,指向套房的窗户。 在遭到质问后,Bracken给租客发了一连串短信,承认他在试图拍她们,并为自己的行为道歉,承认行为不合适。民事诉讼称,他表示将承担责任和任何后果。 诉讼称,Bracken被发现后删除或试图删除这些录影。 两名受害者第二天早上打电话报警,警方开始调查。据诉讼称,警方找到了约91份录影,其中包括女性各种裸露状态的照片。 警方查获的录影显示,Bracken的另外两名女租客也在录影中。 法官判处的缓刑的条件之一是,Bracken不能和这四名女子有任何接触,也不能去她们住的地方或她们碰巧在的地方。 他还不得散布、发布或张贴提及或描绘这四名女子的信息。这四名女性都被列为民事诉讼的原告。 Bracken不得与任何女性有房东与房客的关系,除非缓刑官确认她的身份,并且已向她告知Bracken的定罪。他还被要求做50个小时的社区服务。 该诉讼要求法院颁布禁令,禁止Bracken拥有、观看或散发他所拥有的任何录影,并对侵犯隐私的行为做出一般赔偿。 Bracken的母亲和Bracken拥有或共同拥有多处住宅物业,她也被列为被告,被指在Bracken不适合的情况下允许他担任物业经理。 报道称,法庭没有收到该诉讼的应诉书,诉讼中的指控没有在法庭上得到证实。记者无法联系到Bracken。
    time 4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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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CMP和19岁女孩在警车上乱搞 还去人家里滚床

      俗话说的好色字头上一把刀,天下乌鸦一般黑你敢信,渥太华的一名警察竟然在上班当值的时候和一名19岁的女孩发生了性关系。更离谱的是,他们不仅在警车上面发生了性接触,这名警官还获得了这名陷在困境中的女孩的信任,甚至去到了女孩的公寓,与她发生关系。     现在,这名警察已经辞职并承认违反了规定。根据法庭记录,在警察与女孩发生关系的当晚,女孩住院了,而她同时也对这名警官提出了指控。上周五,前警官SundeepSingh承认自己违反了信任协议(breachoftrust),与此同时,他的性侵犯指控被撤销。渥太华警察局也宣布,Singh已经向警察局递交了辞呈,并接受立即处理。在法庭上达成一致的事实陈述称,2021年2月初,这名19岁的女孩在寒冷的天气下去前往派对,随后醉酒离开,当时她穿的还很少,但她还选择了步行回家,Singh是被派去帮助她的四名警官之一。在失去了双脚的感觉并开始有自残的想法后,她拨打了自己熟悉的儿童帮助热线,帮助热线随后报警,警察出警。     涉事警官Singh当天是在上从凌晨到早上8点的班,他是第一个乘坐有标志的警察SUV到达的警官。警官们确定她不是自杀,但因为可能的冻伤和体温过低需要医疗帮助。当时,这名19岁的女孩在Singh的巡逻车里等待救护车的到来,而女孩和警察之间的互动一直“专业而礼貌”。医护人员赶到后,将她转移到一辆救护车上,并将她送往渥太华医院。当时,没有一名警官和她一起前去,也没有警方的人员跟进她的情况。这名少女在医院接受治疗,在主治医生不允许她离开的时候擅自离开。后来,因为医院工作人员对她进行了追赶和劝说,她又不情不愿地折返回医院了。法庭文件提到,在获准离开后,她拒绝了医院提供的出租车,再次决定步行回自己的住所。   她离开后不久,Singh警官才打电话给她询问情况,当时已经是凌晨的4:15左右了。在很惊讶这名女孩没有住院的时候,Singh主动问起她在哪里,并且送她回家,女孩也同意了Singh的提议。事情从这里开始转折到了另一个奇葩的方向……法庭文件提到,“他们开车的时候聊了聊女孩目前的心理健康问题和她的恋爱史。”因为到地了之后两人还想继续聊天,所以Singh把车停在了附近的停车场。随后,两人之间的谈话变得更加私人也更加轻佻。女孩主动提议让Singh从前排坐到后排与她同坐,但是被Singh拒绝了。   但是到了后来,Singh还询问了女孩,是否有一些她的照片或者视频能给他看。那个时候,女孩给这名警官看了自己手机上的裸照。法院声明中还提到,后来Singh把自己的联系方式加到了女孩的手机上,用大写的S代替了他自己的名字。随后,Singh通过警车内的的有机玻璃隔板开口与女孩进行了性接触,两人在那里停留了半个小时,然后他开车到她的住处,送她到她家门口,然后离开。事情到这里还未结束,这名少女的手机落在了警官的车里,就在她回到家准备睡觉的时候,她听到了有人在和室友讲话,出了卧室门就发现了Singh警官带着她的手机来找她了。声明中写道,她邀请警官进入自己的卧室,两人在那里发生了性关系。大约在早上5点45分,Singh警官才离开公寓。   咱就是说,还有人记得,这名警察当晚的值班时间是凌晨到早八吗?上班的时候就跟本来应该帮助的对象、一个年仅19岁的小姑娘在警车上聊骚瞎搞,还跟到别人家里去跟人家发生了关系……这是在干什么???据悉,这件事情发生后,Singh警官在2021年的2月份就已经带薪停职了。安大略省警察监督机构特别调查小组(SIU)在2021年2月9日收到性侵指控后,于2021年10月起诉了他。   根据渥太华警方委员会的文件,Singh是2017年12月加入渥太华警察局的。警方本打算在《警察服务法》听证会上提出纪律指控,并终止对Singh的聘用,但Singh已经自己辞职了,所以警方也不会再继续追究了。
    time 4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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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方查获逼真假车牌:扣车45天

    这一次被抓住的不是手绘车牌,而是一个以假乱真的非常逼真的假车牌。 据杜兰区警方称,本周一,一名警官在一辆经过Whitby的汽车上发现了深色车牌盖遮挡下的假车牌。 警方表示,交通拦截导致该司机受到一系列“严重指控”,其中包括没有汽车保险和使用被吊销的驾照。 警方称,这辆汽车已被扣留45天。 根据警方发的推特显示,这个假车牌仿照得非常逼真,并且不是伪造的数字车牌,而是定制车牌“TORONTO”。 今年夏天早些时候,安省警方提醒司机更新他们的车牌贴纸,虽然安省早在3月份就取消了车牌贴纸更新费,尽管现在是免费的,但仍要定时更新。 当时,安省表示,取消车牌贴纸费用将为司机每年节省120元。 OPP警官Kerry Schmidt警告驾驶者,如果他们不更新车牌,可能会面临严重的罚款。 有安省的一些司机因未能及时更新车牌而被罚款500元。
    time 4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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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至今 卑诗省有5个骑警因行为不当 被纪律处分

     有骑警因为行为不当而被纪律处分。加通社资料图片皇家骑警发布2021年至今多项纪律处分决定。在卑诗省,有5个警员被裁定曾作出不当行为,包括醉驾、家庭暴力、发送威胁性短信和不雅暴露身体。其中北温骑警诺伦德(Christopher Norlund)承认在2019年3月曾五度获得、藏有和吸食可卡因。根据该决定,他当时患有创伤后压力综合症(PTSD)。尽管他在执勤时没有购买或使用毒品,但购买违禁毒品和与参与犯罪活动的人士联系等行为,可能会给部队蒙上污点。作为处罚,诺伦德被罚款20天工资和失去20天有薪休假,并需要参加医疗与酒精和药物使用监测。此外,骑警富尔彻(Ryan Fulcher)因在公众面前暴露下体,而面对一项不当行为指控。2018年9月,两个十几岁的女孩路过附近的一间房屋时,从一间灯火通明的房间的窗户看到一个裸体男子,并且看来正在自渎。两个女孩子于是告诉父母,后者随后报警。当警员赶到现场时,该男子被确认为富尔彻。他被指控犯有不雅行为,但该指控后来被撤回。富尔彻承认在屋内的窗户赤身裸体,但否认自渎,称当时自己的手可能短暂地触摸了阴茎。皇家骑警纪律处分委员会接受富尔彻当时的不当行为属一时的判断失误和没有恶意,结果他被罚款10天工资和失去10天有薪休假。还有,威廉斯湖(Williams Lake)皇家骑警舍佩斯(William Scheepers)承认在2019年2月至7月期间,犯下3项不当行为。首先,在一个月内,舍佩斯向一个女子及其家人发送了100多条具侮辱、威胁和骚扰成分的短信。这些信息使该女子的家人担心自己和孩子的安全。其次,舍佩斯在下班时搭讪两个年轻女途人。他驾驶汽车,跟着该两个女子,同时要求她们讲出电话号码和要求她们上车。另一个当时在旁的途人拨打911报警。另外,舍佩斯醉酒驾车、超速、越过中线和逆线行车。他其后被捕和被控醉酒驾驶。皇家骑警对舍佩斯的处罚包括谴责、罚款45天工资和失去3年内的晋升资格。他还被要求接受酒精使用治疗,并在被要求时接受头发、血液、尿液或呼气测试。骑警桑度(Singh Sandhu)在2011年10月至2018年11月期间,面对3项不当行为指控,分别是作出家庭暴力行为;在大麻合法之前就吸食大麻;以及向一位前同事发送了威胁性短信。虽然桑度否认家庭暴力指控,称他的前妻的证据不可信或不可靠,并强调他没有受到刑事检控,但是皇家骑警纪律处分委员会不同意,认为他虐待妻子的可能性很大,包括在妻子怀孕时把她推下楼梯和曾捏住妻子的颈部。桑度承认吸食大麻,但对他吸食大麻多年的说法提出异议,表示他只吸食大麻6个月。他也承认向同事发送了短信,但不同意这些短信带威胁性。该处分委员会认为这些论点不可信,特别是因为桑度因对他的前同事发出威胁而被捕并被刑事检控。该委员会下令桑度要在14天内辞职,否则会被解雇,指出他继续留在警队,将削弱公众对皇家骑警的信任。还有,维农(Vernon)皇家骑警特南(Greg Ternan)承认了4项与「未能提供完整、准确和及时的账目」,以及「未能勤勉履行职责」有关的指控。这不当行为在2019年11月至2020年2月之间发生。在一宗案件里,他在官方警方数据库中输入了一个条目,称没有证据,尽管他找回了一张被盗的支票。在另一宗案件中,他没有按照主管的指示跟进车辆闯入事件。第三次,他被派去调查非法枪支,并在没有找到枪支的情况下关闭了档案。最后,他被指派寻找某人,以便通过传票向他们提供出庭刑事审判的传票,但他既没有采取所有必要的步骤来寻找该人,也没有记录他所采取的步骤。他被罚款相当于20天的工资,失去10天的有薪休假,并被调往另一个支队。
    time 4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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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年前

    中国婚姻法又出新规 结婚容易离婚难

      多年来的婚姻自由政策和年轻人的任性导致离婚随意、闪婚随便,造成诸多社会问题,2018年婚姻法新年规定结婚容易离婚难,必须满足新增三个条件才可以离婚,为真爱的婚姻撑起保护伞。   一、财产问题必须协商清楚。双方共同提供相应的财产证明材料,包括双方的收入情况,存款数额等等;其中一方需经济补偿的话,提供财产约定书,有老人需要照顾的,也要提供材料;婚后如一方父母购买的房产,婚姻法的第十八条规定,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该房产非共同房产。   二、子女问题,父母离婚,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改变。子女抚养权,主要取决于抚养条件。离婚后孩子的归属,哺乳期内的孩子,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父亲则需按月按法院的判决或双方协议的数额支付孩子的抚养费。2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随母亲生活。   三、女方怀孕期间,生产后一年内或者流产后六个月内,男方不能提出离婚,但女方可以在此期间提出离婚。另外如果孩子不是男方的,男方可以要求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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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年前

    别心存侥幸!温市89名不合规民宿经营者被起诉

      温哥华市府实施提供民宿的业主必须申领牌照一个月,市府表示,已向89名不合规格经营者提出起诉,并可能向相关人士罚款89万。另外,亦正调查1500个被投诉物业。   温哥华市府早前与提供民宿服务的Airbnb平台达成协议,日后参与服务的业主或房东,需要领取牌照,法规上月实施。而为确保经营法规,Airbnb平台将按季度提供持牌民宿清单。   而新例实施后,平台已将近400间不合资格的民宿移除。   市府发言人又透露,过去一个月接获430个投诉,举报1500个参与民宿物业存在不安全,当局已展开调查。   另外,当局已679名业主及244名租户,签发超过900份短期租赁业务许可证, 当中包含308个柏文单位、24个后巷房屋,以及72个复式单位。   有兴趣参与Airbnb平台的业主或房东,需要在今年8月31日前向当局申领牌照,当局经审批后,将向相关民宿发出认可代码,相关民宿才可列入Airbnb平台,牌照费用每年4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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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年前

    列市警方追缉亚裔毒贩

      警方追缉一名亚裔男子,涉嫌在列治文进行贩毒活动,警方同时检获大批不同种类毒品。   去年10月4日,3名人士被发现在Hazelbridge Way 8000号路段一个单位因吸食过量毒品昏迷,送院救治后无碍。   警方事后在单位内检获大批不同种类毒品,包括可卡因、芬太尼、海洛英、冰毒及摇头丸。   案件其后转交有组罪案调查组接手,锁定一名30岁亚裔男子Kim World Huang与案有关,并相信他负责提供毒品,已发出全国通缉令追捕。   警方提醒公众,若发现涉案男子切勿行近,要立即通知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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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年前

    温哥华市新租房法规日见成效

      温哥华对短期出租屋实施新规例一个月后,市内有四百间招租房屋由短期出租改为长期出租或取消招租。 市政府人员目前正在检视超过一千五百个似乎违法的招租广告,包括涉及商业活动或招租的单位不安全。 发言人说,当中八十九个招租广告涉及商业活动,可能被罚款九十万元,另外一百多个招租广告正受到审视,有可能涉及不当领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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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年前

    加拿大应外国政府要求引渡的人太多?

      据加拿大广播公司报道,加拿大应外国政府要求而逮捕的人中绝大多数被引渡给外国政府,这高达90%的引渡率引起不少批评,有专家认为联邦政府现行的做法可能违反了加拿大的引渡法。   90%引渡率   根据加拿大广播公司获得的联邦政府司法部的数据,在2007/2008财政年度到2017/2018财政年度的十年中,加拿大联邦政府有关机构应外国政府的要求逮捕了755人,其中681人被引渡给外国当局。   这些被加拿大政府逮捕后引渡给外国政府的人中最知名的例子是2014年渥太华大学社会学教授Hassan Diab被逮捕后引渡给法国的事件。   5月30日在渥太华举行的记者招待会上,Hassan Diab、他的律师Donald Bayne、人权组织大赦国际的代表、和维权组织不列颠哥伦比亚省公民自由协会的代表, 要求对Hassan Diab被无辜逮捕、引渡给法国司法机关后被关入监狱长达三年多时间的问题展开公共调查。 Hassan Diab 与女儿在渥太华家中 / Lisa Laventure/CBC   Hassan Diab案例   但加拿大自由党政府司法部长Jody Wilson-Raybould只同意对Hassan Diab的案例进行第三方独立复审。   Adrian Wyld/Canadian Press   Hassan Diab的律师指出,如果不是加拿大当局把有关Hassan Diab可能涉嫌法国爆炸案的信息提供给法国当局,Hassan Diab被法国要求引渡和在法国监狱被长期关押的事情根本不会发生。   Hassan Diab说他在被监禁期间以为自己再也见不着孩子和家人了。   Hassan Diab在接受加拿大广播公司采访时说,虽然在狱中吃尽了单独监禁之苦、但这也让他具有了以后可以对付任何艰难困苦的能力;Hassan Diab对法国法官相信他是无辜的判决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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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年前

    看BC纳税人受冤后 怎样反告税局索赔170万

      加拿大BC省高等法院于2018年3月2日公布的要求加拿大税局赔偿纳税人170万加元的三马路案(2018 BCSC 324 12-1154)判决,不仅震动了加拿大社会,也引了起国际税务界的关注。该案的原告三马路夫妇起先是被税局以逃税为名在BC省一刑事法庭提起刑事检控,但因证据不足被宣布无罪。继刑事案胜诉后,三马路夫妇以恶意刑控为名,将税局告上民事法庭,要求经济赔偿并获得成功。   三马路(Samaroo)经营的餐馆   三马路案反映的是一个较为常见的查税纠纷实例,涉及到与税务有关的多层面的法规(民事的和刑事的),因而提供了一部完整的不可多得的法治教材。通过分析该案涉及的事实及法律问题,本文将介绍一些人们常常关心的税务游戏规则,如税局在征税过程中能动用国家机器行使多大的权力,纳税人的什么样行为会构成逃税犯罪,税局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将一般常见的民事查税上升到刑事立案,纳税人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反告税局恶意检控并要求赔偿,以及税局/纳税人应该吸取的教训等。   基本案情   当事人三马路(Samaroo)先生是西印第安黑人,70年代从加勒比移民加拿大;夫人是华裔,来自香港。他们于1982年结婚,随后在BC省纳奈莫市(Nanaimo)开始做生意,主要是从事餐饮业务。   2006年三马路的生意被税局挑出查税。这一本来是民事性质的查税不久升级成为刑事性质的逃税调查。税局为了收集“犯罪”证据获得了法庭搜查令,搜查了三马路的住宅,生意场所,开户银行,以及会计师办公室。2010年三马路夫妇被正式指控在2004至2006年三年期间隐瞒1百70多万生意收入,因而在BC省一刑事法庭以逃税罪名(tax evasion)被联邦提起刑事公诉,涉及所得税和HST销售税共21项指控。   税局决定启动刑事程序的原因主要有二:一是在查税中发现三马路在2004、2005两年存入银行的现金远远超出申报的销售;二是认定这些现金来自餐馆生意隐瞒的销售收入。   有关隐瞒销售收入,税局声称三马路的餐馆开有三班,即早班,中班和夜班,而三马路夫妇隐瞒了其中一个班次的销售收入。税局开始时认定三马路为报税只向会计师提供了两个班的收银机销售纸卷(till tapes),有意隐瞒另一班的。然而,在法庭审讯开始后税局又将隐瞒销售收入的故事改变成为三马路只向会计师提供了两班的每日销售总结单(daily summary sheet),隐瞒了另一班的。税局声称三马路向会计提供的每日销售总结单只有两行数字,而这两行数字记录的分别是早班和中班的销售。   税局改变这一隐瞒收入的情节,是因为三马路的会计师作证说她报税的依据不是三马路提供的收银机销售纸卷,而是他提供的每日销售总结单。根据餐馆的一个雇员叶小姐的证词,三马路夫妇保留有一个专门记录夜班的每日销售总结,而三马路没有提供给会计师。   对于上述税局提出的两大问题,三马路一开始就提供了明确的解释。第一、存入银行的现金来源是他们在开餐馆生意之间积攒多年的现金积蓄;他们之所以当时要拿出来存入银行是因为他们积攒的钞票太旧,担心银行以后不再接受。第二、三马路对销售总结单只有两行数字的解释是,因为夜班销售太低他把夜班销售合并在中班里了,所以只有两行数字。   2011年4月6日,在经过19天的开庭审讯之后该BC法庭公布了判决,宣布被告无罪,驳回了有关被告逃税的全部指控(详见R. v. Samaroo, 2011 BCPC 503)。主审法官Sanders觉得三马路先生在作证时表现真诚,对各种问题的解释合情合理,与证据相符,是一个可信的证人。所以Sanders法官接受了三马路各方面的证词,包括他对有关资金来源的解释,以及有关他提供给会计师的每日销售总结单实际包括三班销售的说法。   在刑事案获胜之后,三马路夫妇开始了漫长的民事诉讼,控告税局恶意检控,要求经济赔偿。受理该案的BC省高等法院于2016年底和2017年初开庭审讯共10天;并于一年多以后的2018年3月2日公布了判决。   纳税人什么样行为构成逃税犯罪   税局之所以要刑事检控三马路夫妇,是因为它认为有逃税犯罪发生。那么,什么行为构成逃税犯罪呢?根据税法及案例法的定义,构成逃税犯罪的事实包括两个方面:1)纳税人实际上有逃税行动,2)纳税人主观上有逃税的意图的。逃税行动是具体的手段,如通过提供假文件或假信息,涂改记录,隐瞒票据等多报费用或少报收入。逃税意图是指纳税人在采取上述行动时知道有关的纳税责任并且有意要逃避这种责任。   逃税行动和逃税意图必须同时存在;光是有行动但无意图,或者光是有意图但无行动,都不足以构成犯罪性的逃税。纳税人如果采取某种行动只是出于主观上的一种误会,无知,过失或不小心,都不能满足逃税意图的要求,因而不会承担刑事责任。   税局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启动刑事程序   税局怀疑某纳税人逃税是一回事,但能否证明逃税的事实又是另一回事。因此,往往决定税局是否要启动刑事程序的因素,是税局是否掌握有足够的证据来证明逃税的事实。如果证据不足,税局就不应对纳税人进行刑控。   这里有两个法律问题值得注意:一是在刑事案里,税局作为检控方需承担举证责任,即提供证据证明逃税的事实。二是举证标准(standard of proof)的问题。举证标准是指举证要达到什么样的令人信服的程度,细分可以分为多种,但大体上说刑事案要求最严;要求控检方证明被告有罪是毫无疑问(beyond reasonable doubt)的。相比之下,民事案里(包括民事的税务)的举证标准较低一点,是可能性的平衡(balance of probabilities),即在平衡各方证据后看哪种可能性更大。   回到三马路案,加拿大税局从未掌握足够证据以证明三马路夫妇逃税的事实,并且要充分到毫无疑问的程度。在隐瞒收入的关键事实上,税局开始时认为三马路为报税只向会计师提供了两个班的收银机销售纸卷(till tapes),有意隐瞒另一班的;但没有证据能证明这点,因为三马路的会计师作证说她报税的依据不是他提供的收银机销售纸卷,而是他提供的每日销售总结单。   因此,税局又根据餐馆雇员叶小姐的证词,改口认为三马路向会计提供的每日销售总结单只有早班和中班的销售。这就意味着隐瞒的是夜班的收入,但夜班收入每天只有$500左右的营业额,(每月约$15,000),所以仍然不能证明被告三年隐瞒收入$170多万(每月约$50,000)的指控。   纳税人控告税局恶意检控的游戏规则   三马路控告税局恶意检控并获成功,但这不意味着在任何情况下纳税人只要从刑控中胜出就可以启动民事程序反告税局恶意检控(malicious prosecution)。纳税人要获得成功需满足一定的条件。   加拿大最高法院2009年判决的密阿紫加案(Miazga)为这类讼诉制定了标准。根据该案,启动民事程序的原告(刑事案里的被告)要获得成功,需证明以下四点:   ・ 被告启动或推进了刑事检控   ・ 原告(刑事案被告)在刑事案获胜   ・ 刑事检控的启动缺乏合理的或可能成功的依据   ・ 刑事检控是出于恶意或主要的动机不是为了执法   原告要获得成功,必须承担举证责任满足上述四个条件,缺一不可。这是最高法院为一般的恶意检控讼诉制定的标准。具体运用在税务领域,纳税人在受冤后想要控告税局,要满足的第一个条件并不难,因为在税务刑事案里,税局在启动或和推进检控方面肯定是主力军。第二个条件的存在也是理所当然,因为只有纳税人在刑控案里取胜了才有机会反击。   第三条要求纳税人证明刑控缺乏合理的或可能成功的依据。这方面的游戏规则是要求税局在启动刑控时必须掌握充分的可能定罪的证据。如果税局掌握的证据没达到这个起点,就不应该刑事起诉纳税人。为了满足这条,纳税人在刑事案获胜后要反告税局,需承担举证责任具体表明税局的刑控按专业标准衡量存在严重缺陷,证据不足,没成功可能。   前面提到,在三马路案里,税局在启动刑控时并未获得足够的证据对三马路进行刑事起诉。税局掌握的证据仅仅能证明三马路存入银行的资金多于申报的销售收入,但不能证明这些额外的资金是否是隐瞒的收入,什么时候隐瞒的收入,隐瞒的是否是餐馆生意收入,具体采取什么手段隐瞒收入等。因此,法庭的结论是税局在启动刑控时完全明白他们缺乏合理的或可能成功的依据。   第四个条件涉及的是刑控的目的或动机。这就意味着,即使纳税人在刑事程序胜出,即使税局启动刑控时证据不足;纳税人还必须举证证明税局的刑控是出于恶意或出于其它动机。最高法院制定这条规则明显是为了保护政府或刑事检控方。有了这条保护,检控方即使败诉,不管是什么原因(如缺乏经验,缺乏能力,不专业,疏忽,不小心犯错,努力不够等),只要不是出于恶意或出于其它动机,就不用担心承担赔偿责任的问题。   在三马路案里,税局恶意检控的证据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税局在证据处理上做手脚。   在三马路案里税局明知证据不足,但为了到达给三马路定罪的目的,不惜违反诉讼规则,有意掩盖关键的证据甚至修改证人面谈记录,企图误导法庭和辩护方。在法庭看来这是恶意检控的证据。   在处理证据上违章主要涉及检控方向被告披露证据的责任。按照刑事诉讼规则,检控方有向被告披露刑事调查获得的全部证据的责任;刑事调查获得的证据属于公众资产,目的是用于确保司法的公正。检控方需披露的证据包括对检控有利和不利的所有的证据,使得被告人有公平的机会进行辩护,以避免无辜人士受冤获罪。   为了误导法庭和辩护方,税局企图掩盖不利于税局的证据。有关三马路逃税行动,税局刑控的依据一开始就是三马路只向会计师提供了两个班的收银机销售纸卷(till tapes),隐瞒了另一班的。但实际上,税局与三马路的会计师面谈了几次,并且在一次面谈中该会计师曾已告诉税局她不是根据收银机销售纸卷做帐报税的,而是根据每日销售总结单(daily summary sheet)。这一证词会使得税局的故事不能成立。为了掩盖这一证据,代表税局的检控官有意不把与该会计这一次面谈的记录放在证人证词的文件夹子里,而是把它放在一个不受注意的“搜索材料”(search materials)的大夹子里,而且该夹子目录也没标明该次面谈记录。不仅如此,检控方在审讯过程中从不提到这次面谈,好像没有发生过。   另外,在获得餐馆雇员叶小姐的有关每日销售总结单的证词之后,税局放弃了隐瞒收银机销售纸卷的说法。为了支持隐瞒夜班销售收入的新的说法,税局修改了在次之前的一次与三马路会计师面谈的记录。   第二、税局启动刑控另有动机   根据税局申请刑控的报告,税局决定刑控三马路所依赖的依据,除了已掌握的证据之外,还包括其它两个考虑因素:   一、餐饮行业是逃税率很高的行业。   二、税局在这一地区有很长时间没有对一餐馆生意提起刑事公诉了。   这说明税局提起刑事公诉的目的不是针对逃税触犯刑法而执法,而是希望借用刑控威慑的效应达到以一儆百,促使餐饮行业税务遵从的目的。这就是为什么税局明知证据不足但仍要坚持推进刑事程序,企图通过掩盖证据来获得法庭最终定罪的判决。   第三、税局官员之间流露出的幸灾乐祸的心态   在三马路夫妇被提起刑事公诉后不久,其所在的纳奈莫市(Nanaimo)的纳奈莫日报刊登了有关他们被刑事起诉的报道。第二天税局负责该案诉讼的一个主管通过电子邮件将这条报道发给一个同事,并幸灾乐祸地写到:“纳奈莫日报的头条,我真是迫不及待地想看到法庭定罪判决下来后的报道”。   还有一个税官当谈论到对三马路的指控时,在邮件里写道:“另外,超过85项指控后,一旦定罪那还不用断头台处决?”   第四、加拿大税局“不幸的”文化   法官在判决中指出,加拿大税局存在一种“不幸”的文化,即将税务刑控作为一种手段来吓唬百姓,以达到促进税务遵从的目的。长期以来,加拿大税局总是迫不及待地在网上公布逃税案的定罪判决,目的是“要引起公众对逃税后果的注意”。税局在其网站不断吹嘘它在哪个期间对多少纳税人进行了刑事调查,起诉了多少案例,定罪成功率高达多少,判刑年数共达多少等等。三马路案就是这种文化下的产物。   法庭结论与判决   因上述理由,BC高等法院审理该案的庞内特(Punnett)法官得出结论,加拿大税局对三马路夫妇的刑控构成控恶意刑控,所以要求税局赔偿他们$170万。   这$170万的赔偿是根据一般侵权造成伤害(tort)的规则评估的。此外,庞内特法官还认为税局的行为也构成对三马路的宪法权利(第七条对人生自由的保障)的侵犯,但因上述赔偿已包括了惩罚性的赔偿,所以他不再单独授予赔偿。   庞内特法官在其2018年3月2日的判决书最后一部分,对税局的侵权行为表达了强烈的不满。他认为有关税局官员的行为相当恶劣(egregious);为了达到他们的目的,他们不惜隐瞒证据,篡改文件,无视他人的人身自由,滥用国家机器欺压百姓,这些行径应该受到严厉的谴责(highly reprehensible)。   教训与意义   加拿大税局从三马路案吸取的教训应该会是严格把好证据关,在启动刑事程序方面会更加慎重。在证据上没有把握的情况下,税局可以通过民事的税务评估的形式向纳税人追回应纳税款,另加利息与付款。纳税人如果要推翻或修正这种评估,只能通过上诉渠道。在税务上诉的程序里,纳税人承担主要的举证责任;所以税局占有一定优势。   至于庞内特法官批评的加拿大税局“不幸的”文化,估计税局不会轻易改变将刑控作为威慑手段来促进税务遵从的做法。   对于广大纳税人来说,三马路案让我们看到税局的行政权力不是无限的,会受到司法部门的制约。同时,我们也看到税局里有少数不良人士执法违法,滥用职权,不时地会给纳税人造成伤害。纳税人需有法治观念,有必要了解一些基本的游戏规则,以维护宪法及税法赋予我们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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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年前

    丈夫去世4年多 女子竟说毫不知情!更离奇的是...

      见过拖延症,可你肯定没见过这样的拖延症!   新婚不久,丈夫杳无音信,她没有去打听。肚子大了,女儿出生了,她还没去打听丈夫的去向。   甚至有人说丈夫死了,她仍没联系丈夫的家人。直到女儿3岁多去办户口,才发现,丈夫已经身亡四年了。   近日,这场超出常理的离奇官司在宁波海事法院法官的耐心调解下有了结果。   抱着遗腹女落户口 才知丈夫去世4年   事情要从2016年夏天说起。   40多岁的王梅带着一个4岁多的小孩赖小佳(化名)来到宁波海事法院,手上拿着一堆材料向工作人员哭诉其悲痛遭遇。   王梅说自己是奉化人,自己与临海的赖标(化名)在打工期间相识,并于2011年12月2日在临海市民政局登记结婚。   婚后两人在赖标老家居住至春节,期间与赖家兄妹有所来往,节后两人先后离家前往舟山寻找工作。   赖标去了船上后,音讯很少,2012年4月后,更是没了消息。   丈夫杳无音讯,王梅的肚子却一天天大起来。2012年9月,王梅生下了女儿。   女儿出生了,会喊“爸爸”了,会走路了……可是,王梅一直没有盼来丈夫一丝半点的消息。   直到女儿要上幼儿园了,她才去丈夫的老家台州临海办户口。这时,她才从派出所了解到,丈夫早在2012年4月身亡。   当时,赖标在舟山籍船东李某渔船上放网作业时落水身亡。   可是,四年了,没有任何人告诉王梅,丈夫已经去世。而且,王梅辗转了解到,丈夫的死亡赔偿金也被丈夫的四兄妹给分走了。   王梅对海事法院的法官说:船东与赖家兄妹达成的赔偿协议应属无效,要求法院判令船东李某赔偿其母女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等共计120余万元。   办案法官根据王梅提交的结婚证、赖小佳医学出生证明及当年赔偿调解协议核查后,初步确认王梅母女系死者赖标的遗孀和遗腹女。   船东因派出所错误证明而赔错了钱   案件立案后,船东李某对法院受理此案表示强烈不解,并拒绝应诉。   李某认为,当年赖家兄妹提供了派出所出具的赖标无妻子、无子女、父母已亡故的证明。调解协议合法有效。   最后,经法官再三说服,李某委托律师前来应诉。   庭审中,李某从诉讼时效、原告主体地位特别是遗腹女是否系赖标亲生女儿及赔偿调解协议效力等几方面提出抗辩,并要求追加赖家兄弟姐妹为本案第三人。   对于诉讼时效问题,王梅坚称是在2015年10月给女儿上户口才得知赖标死亡。   据悉,赖标死亡当月,赖家兄妹四人在舟山衢山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协调下达成赔偿协议,约定由船东李某一次性赔偿赖标四兄妹48万元。   协议签定后,赖家兄妹向李某提供了台州当地镇、村出具的证明。该证明载明:村民赖标没有妻子、没有子女、同时赖标父母已死亡。当地派出所在该证明上盖章确认情况属实。随后李某支付了全部赔偿款。赖标的户籍于2012年5月注销。同年8月根据赖标兄弟申请和依法公告,法院作出宣告赖标死亡的判决。   王梅未尽合理夫妻义务,驳回诉讼请求   办案法官分析认为,本案案情较为离奇,但案件事实比较清楚。   一方面,对于船东来说,当年经当地政府协调赔偿过的伤亡事故,又被告上法庭,抵触情绪较强。   另一方面,王梅作为死者遗孀,多年独自抚养女儿长大,在丈夫身亡多年后未曾得到分文赔偿,着实令人同情。   如何在双方之间找到解决问题的平衡点,是妥善处理双方矛盾的关键所在。   办理此案的孟法官说,船东还需不需要赔偿,关键如何认定本案诉讼时效。   我国法律规定诉讼时效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时起算,认定诉讼时效的难点在于如何适用“应当知道”。   合议庭认为,此案王梅即便客观不知情,也是有违常理的。   疑问一,婴儿出生不久一般会申报户口,赖标的户口已于2012年5月注销,如果王梅及时申报户口就能得知赖标已死亡,为何王梅要等2015年10月才给女儿上户口?   疑问二,王梅与赖标系新婚夫妻,且几个月后喜得女儿,在赖标一去不归,且多年无音讯的情况下,独自抚养女儿的王梅竟从未去赖标老家打听?   疑问三,王梅自称2013年下半年有人告知其赖标已死亡,但一直居住在舟山的王梅为何不进一步核实或报案?这背后是否另有隐情。   从以上三个时间节点距离王梅起诉的时间均已超出一年。法庭认为王梅应对其未尽合理夫妻义务或自身主观过失承担相应后果。法庭基于上述诉讼时效的认定驳回了王梅的诉讼请求。   王梅拿到34.8万调解款   在案件判决之前,法官通过对赖家原居住地实地调查,得知赖家兄妹其中一人已死亡,赔款除部分用于赖标丧事等支出外其余由赖标大哥保管。   赖家兄妹和村邻都表示当初对赖标结婚登记不知情。事故发生后,家属也无法与王梅取得联系。派出所则称当年出具证明的民警已经调离岗位,证明内容与事实不符的原因不得而知。   为使各方息诉服判,官还在尽力促成案件的调解。多次同赖家兄妹和船东讲道理、析法律,通过明之以法、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思想沟通后,三方最终达成新的和解。李某再拿出4.8万元,赖家兄弟拿出30万元。   王梅在诉讼请求被驳回后,拿到这34.8万元调解款表示很满意,对法院的人性化司法由衷谢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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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妻子参加同学会旧情复燃 老公驱车千里报复情敌

      前年春节,长期在天津工作和生活的王某带妻子杨某回了趟老家,期间,杨某出席了一场同学会,并见到了自己的旧相识韩某。   夏进勇港闸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杨某之前和被害人韩某是小学同学关系,两人之前也谈过恋爱。在同学聚会上杨某与韩某重新取得了联系。在加了微信以后,双方进行了频繁的联系。   过了一段时间,王某发现妻子杨某与老同学韩某之间互动频繁,为了一探究竟,他便假冒一名女子的身份,通过微信主动加韩某为好友。   夏进勇港闸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联系的目的就是想试探一下韩某与自己妻子之间发展的情况,韩某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在微信里面吹嘘自己与王某妻子的感情发展情况,使得王某醋意大发、心生不满。   在前不久的一天,王某便孤身一人驾驶小汽车从天津来到了南通,打算教训一下韩某。   夏进勇港闸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到了南通以后,王某利用女子微信的身份约韩某出来见面。韩某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驱车赶到了我们南通市港闸区江通路附近与王某见面。见面后,王某利用随身携带的三棱刀将韩某刺伤。   案发后,王某又连夜驱车回到了天津,后来被警方上网追逃,这才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因为涉嫌故意伤害罪,目前王某已被移送至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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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警提醒市民 违规横过马路将罚款109元

      温哥华警方关注市民未有遵照行人过路灯横过马路情况,提醒违规市民,将被罚款109元。   警方发言人表示,去年一共向400名违规市民发出告票,而大部份都在十字路出现。   发言人指出,不少违规市民都在行人过路灯闪亮时仍横过马路,强调行为十分危险,往往被转弯的车辆撞倒。   根据BC汽车保险局ICBC纪录,2016年一共有3100名行人遇车祸,其中63人死亡,而大部份都涉及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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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年前

    已杀两人 加拿大富二代又因弑父被控谋杀

      Dellen Millard,32岁,此前,因为涉嫌谋杀汉密尔顿的Tim Bosma 和多伦多的Laura Babcock,已经对Millard进行过两次庭审,本周四将在多伦多的最高法庭再次对他进行庭审,但是这次他被控谋杀自己的父亲。法庭认为Millard的父亲不是自杀,现场是被伪装成自杀的。Millard至今没有对这一罪行认罪。   案件调查   Millard的父亲 叫做Wayne Millard ,71岁,经营家族企业 Millard航空,是公司里的一名飞行员,2012年11月29日死于怡陶碧谷的家中,眼部被子弹射穿,现场调查发现,他身边有一把装满子弹的左轮手枪,2012年12月1日,Dellen发现父亲的尸体,验尸官当时判定为自杀,随即警方也结束了调查。   2013年春天,Dellen因为涉嫌谋杀Bosma 和 Babcock而遭到调查,警方决定再次调查Dellen父亲的死亡原因,结果在现场发现的那把左轮手枪的枪柄上发现了Dellen的DNA,而且根据枪支记录,这把枪是Dellen于2012年7月2日购买的。   Dellen告诉警方,他父亲死亡的那天晚上,他正和Mark Smich在一起,而Mark Smich也参与谋杀了Bosma 和 Babcock,并且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不过在Dellen父亲被杀的这次庭审中,Smich并没有受到指控。Smich女友说那天晚上她也在,但是Dellen并不是一整晚都和他们在一起,期间他出去了好几个小时。   Dellen的手机通话记录也显示,2012年12月28号晚上他叫了一辆出租车,之后从Dellen的手机与信号塔之间的位置判断,Dellen的手机信号离开了Smich的家,向他父亲所在的房子附近移动。   漫长的法庭审判   2016年,审理Dellen谋杀Bosma的时候,庭审历时5个月,去年年底, 审理他谋杀Babcock的时候,庭审历时2两月。     (Toronto Police Service)   Bosma,32岁,2013年5月在试驾新车出门之后未归, 被Millard和Smich两人谋杀,尸体被放在动物焚烧炉之中,发现时已经烧得面目全非。   2012年夏天,Dellen 和Smich谋杀了Babcock ,原因是Babcock 和Dellen的另一位女友起争执,而且Babcock的遗骸也是在一个动物焚烧炉中被发现的。   对于以上这两起谋杀,Dellen 和Smich均供认不讳,被判以有期徒刑,直到2063年才可出狱,在此期间不得假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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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利自辩 碎尸百块因幻觉 称自卫击毙苑刚

      喜欢打猎的赵利在庭上自辩,称出现幻觉。(资料图片)  苑刚(左图)被指要求迎娶赵利的女儿(右图),以换取股份。(资料图片)   华裔富商苑刚被杀及分尸案昨日在卑诗最高法院续审,被告赵利(Li Zhao,译音)出庭作供自辩,声泪俱下亲述案发经过。赵利说,案发当日因不满苑刚提出以迎娶赵利女儿换取公司股份,发生争执继而动武,由屋内打到屋外。赵利供称,争执其间他拿起长枪自卫,纠缠间开了两枪,苑刚被击毙。赵利又说,苑刚死后他出现幻觉,指"有声音叫我切熊",而现实中他却把苑刚的尸体切成过百件。   赵利昨日身穿深色西装出庭应讯,并透过国语传译员作供,在辩方律师唐纳森(Ian Donaldson)的引导下,忆述案发经过。赵利说他是打猎爱好者,又很喜欢发明新东西,就算现时在狱中都有继续研究。他说在案发前不久,他发明了可以增强打猎技术的枪架和快速瞄准器,向苑刚提议注资开发,对方亦表示有兴趣。   苑刚提议嫁女换公司股份   直至案发当日,即2015年5月2日,赵利的妻子和岳母吃过午餐后出外散步,屋内只剩下赵利和苑刚,其间被告拿出他发明的枪架和长枪,向苑刚示范如何操作,苑刚听后感满意,并提出可以开新公司正式做生意,并给赵利每月4000元工资。赵利不服,指他是商品的发明者,多少也该给予些股份。苑刚提议赵利只要把女儿嫁给他,便会答应将新公司50%的股份给予被告。   赵利随即大骂苑刚"荒唐",指他们是亲戚,不可能通婚,又辱骂苑刚是"畜牲"。苑刚听后十分愤怒,说"我想做的事谁也阻不了,就凭你?"并冲过去打赵利。赵利在庭上解释,他只有一个女儿,长得漂亮又优秀,绝对不可能嫁给一个欺负女性、坏事做尽的男人,不能把女儿的一生毁灭。   赵利供称,他当时拿起了一个铁杆自卫,想不到苑刚更愤怒,骂说"小样的!你敢拿杆子,我踢死你!"两人由屋内打到屋外,铁杆亦被苑刚抢去。赵利因此跑回屋内拿起长枪指着苑刚说"你别动!"警告苑刚要离他女儿远一点,想不到苑刚却嘲笑他,说他的枪只够打老鼠,又说"黑社会老大也怕我,就凭你?"   赵利又骂苑刚"猪狗不如",苑刚听后举起杆子想攻击他,赵利退后却踩到台阶,重心不稳,"第一枪就响了"。赵利说开枪后见到苑刚显得更愤怒,冲前抓住赵利的枪,其间发出第二声枪响。   赵利作供时表示,不能确定第二枪是怎样打出的,开枪后看到苑刚动也不动,双眼瞪着也不眨眼,口角有血,确定他死了。   赵利作供至此,情绪显得激动,在庭上声泪俱下,边擦眼泪边说"那时候我知道他已经死了,事情严重了"、"不知该怎么办"。赵利说,这时候妻子和岳母回到家,看到死去的苑刚都吓坏了。赵利叫两人赶快离开,说这事跟她们无关。   赵利其后将尸体移到车库,打算把尸体弃置于打猎区,但必须先把尸体切开才搬得动。赵利在庭上再度哭着说,当他准备下刀时候手抖得很厉害,说身体很虚弱、头也很晕,唯有用黑色垃圾胶袋盖着尸体,先闭着眼休息一会。   赵利称,这时候"奇怪的事情发生了",指他出现幻觉,"有声音叫我切熊",所以他便跟着做,直至家佣叫他,他才恢复意识,惊觉他切的是尸体,手又开始抖,更不小心切到自己的手,所以决定又再休息一会。赵利称幻觉又回来,觉得他只是在做梦,于是把这个梦做完,继续切尸体。   赵利称他看过分尸后的照片,发现一部分切得很整齐,但另一部分却很混乱,认为若是同一人,技术应该一致的,因此推断自己当时处于不同的精神状态,所以表现不一,又说自己切了过百块,手法与切熊一样,还把肉块放进冰箱,而不是匿藏或马上掉弃。   赵利现被控一项二级谋杀和一项对尸体不敬控罪,今日将继续出庭作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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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年前

    遭名校生尾随猥亵 女童一句话吓退色狼

      江西南昌一名小学女生上周一(21日)放学回家途中,被一名陌生男子尾随至屋苑楼梯处,并遭其摸腿猥亵。女童此时机警向楼上大喊一句"叔叔",男子吓得立即逃离现场。事发后女童在母亲和舅父的陪同下到警局报案,目前警方已逮捕涉案喻姓疑犯。   经警方调查后发现,喻男在当天不止对一名女童犯案。闭路电视画面显示,当天下午3时40分,喻男尾随2名女童,期间拖住一名女童的手。对于猥亵行为,喻男辩称"就是觉得小孩子可爱,没有别的意思"。   据悉,喻男为内地某重点大学研究生,去年10月曾在九江也做出猥亵女童的行为。目前,喻男已被警方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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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年前

    加拿大护照官签发24本假护照 获利$36万被逮捕!

    此前在北约克安省护照办公室4号柜台任职护照官,服务24年的加拿大女子Aline Zeitoune因在2013年以前,通过协助他人签发假护照获取非法所得,已被警方逮捕控罪。 据了解,Zeitoune在2013年以前共向申请者发放了24张假护照,每本护照收取申请人1.5万加元,共获得36万加元。这种行文和Zeitoune本身所负责的工作——评估申请人是否有权获得护照,完全不符,完全是欺骗他人的行为。 本案同案犯 Moshe Gur虽然不是护照办公室的雇员,但是他通过与Zeitoune的联系,令护照申请者绕过预先的正规筛选程序,转而在Gur的引导下到Zeitoune所在的柜台前接受审核。Zeitoune在柜台前查看的申请者的文件也是Gur协助伪造的,审核结束后为申请者提供假护照。 联邦调查人员还发现,此前Gur还以化名Michael Vangoor的方式获得了假护照,但是护照办公室从未给这一名下签发过任何护照。据多伦多星报报道,这项假护照诈骗案曝光后,并非所有获得假护照的人都会被指控或定罪。 Gur目前已经承认自己所犯罪行,承认自己在其中14个假护照发放过程中扮演重要角色,他已被法院判处两年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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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年前

    惊爆连赢16场官司!温哥华政府反赔钱

    最近,BC省最高法院拒绝受理温哥华和原住民Squamish民族的申请, 温哥华和Squamish方面坚持认为,金德摩根的输油管危害环境, 但是,最高法院不但不予受理这项官司,反倒是要求温哥华方面赔偿金德摩根相应的法律费用。 算上这茬,这个北美最大石油管线公司——金德摩根——已经一连赢了16场官司。 连赢的好运,是环境保护者们、温哥华政府和原住民们挡也挡不住的, 连赢的事实向我们预言: 金德摩根输油管道,八成是要建了。 环保者的反抗 金德摩根的故事要从2016年开始说起。 当年的11月29日,金德摩根公司提出衡山油管扩建计划, 并声称,油管一旦建成,加拿大政府就可以稳稳地多拿400多亿的收入。 扩建计划一出,舆论哗然。 很多环保主义者们坚持认为,输油管一建,大温环境就要遭殃了。 由于该油管会经过大温的地下,温哥华的环境很有可能面临包括船只漏油、地下油管泄露等威胁。 金德摩根自此,争议不断,始终抢占各大新闻网站头条。 据调查,有至少40%的人反对输油管修建计划,他们在大温举行了一次又一次的游行示威活动。 甚者还有反对者,在政府门口装尸体,借喻金德摩根会带来的危害。 支持油管的人也不在少数 然而,并不是所有的人都反对输油管。 支持金德摩根的人显然不在少数。 曾有网友发表言论称,组织输油管道是毫无远见的行为。 更有网友戏说,那些担心石油泄漏的人,怎么就不去反对核能? 看这次BC最高法院的做法,也不难猜到法官的立场了。 “虽然别的一切都还难说,但衡山输油管的支持者们的理论依据还是相当充足的,”艾伯塔省首相雷切尔诺里在一份声明中说。 “这条管道与其他管道不同,由于它通过了严格的审查,并且也有评估师对它进行了有效的评估,因此,输油管与环境保护主义不相违背。”雷切尔诺里说。 据悉,金德摩根对于此事,没有给出回应, 但即便金德摩根连赢了16场官司,它还将继续面临其他法律挑战, 足以可见,金德摩根在阿尔伯塔省和BC省之间扩大石油管道的项目,还远没有平息。 但是无论如何,就现状而言,金德摩根显然有些志在必得了, 输油管道一说很有可能成为既定事实, 到时候环境保护主义者们,又该何去何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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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年前

    卷入UBC性侵案两年才还清白 华裔青年怒了

      无辜卷入大学性侵案,一名华裔青年耗费了两年时间,才能昭雪清白,切身体验加拿大的执法与司法系统,也有低效与不公的一面。   2016年4月30日凌晨时分,卑诗大学周边的一栋住宅大楼发生入屋性侵案。被指入屋性侵的David Singh Tucker当场被捕。但没有正式受审,他便在当年的7月24日在Surrey Pretrial Services Centre羁留所内自杀身亡。   警员当晚在案发大楼以外的地方拘捕的一名华裔青年,虽然没有指他性侵,但却一直没有放过检控他,对华人青年的案件审审停停,直至本年5月才审结。华裔青年宣判无罪。耗费了两年时间,才能为自己洗雪清白。   译名为"高远志"(高选择不公开真实名字)的华裔青年在案件审结之后不久,接受本报访问,讲述他听到法官宣判他无罪时的心情。   高远志说当时自己完全没有如释重负的感觉,甚至没有惊讶;只有一种莫名的荒诞感。他说这样荒唐,这样可笑的事情,竟然发生在自己身上。案件审结后,仍然有一种如虚似幻,难以置信的感觉。   高远志说,加拿大的司法制度一直备受国际好评,说加拿大的司法系统多么公正,某些国家的司法如何偏颇。但在高远志眼中,这全是"宣传"。   高远志发现加拿大的司法系统很多漏洞,有很多不公之处,而且是亲身经历到。   高远志指出,Tucker报考经纪牌失败,情绪出现波动,甚至企图自杀。高远志认识Tucker的妻子,他案发当晚顺应她的要求,陪伴Tucker外出散心。高远志描述Tucker当晚的行为怪异,有时会自言自语,有时会无端自己笑。到了案发现场,Tucker说要去探望一家他认识的人,径自走入发生该案的柏文单位。   高远志说自己拦阻不住,一直留在外边,不知道Tucker的情况,在考量如何处置时,警察已经出现,将他拘捕。   高远志说,事后已经向警方说明一切,还以为很快会获释。想不到警方竟然会提控。虽然证据不足,但一直不肯撤诉。   高远志对自己的清白很有信心,原本以为法庭很快便能判处他无罪,还他一个清白。怎料这宗发生在2016年4月的案件,审审停停,被莫名其妙的拖延下去,直到2018年5月才能审结。让他切身体验到加拿大司法系统在效率上的缺失。不仅不能够让他尽早恢复声誉,而法庭加在他身上的一些禁令与限制,也迟迟未能解除。   高远志指摘,有人为了要顶证他,不惜篡改供词,作供前后矛盾,不能自圆其说。   高远志又指出,根据庭上提出的记录,案发当晚,他被捕的时间,其实是在屋内发生性侵之前。假若当时警员办事更为周全,第一时间进入房间,而不是与他纠缠,性侵案也许不会发生。   高远志又指出,控方手上的证据,需要与辩方分享,但高远志怀疑,很多对他有利的证据,一直没有转交给他。包括Tucker自杀的遗书。还有Tucker妻子的口供,应该有200多页,交到他手上时有60多页被删除。   高远志指出,有些媒体的报道很公正,但个别网上媒体根本没有去过法庭,没有见证过控、辩双方的陈述,也没有听到法官宣判时,解释为什么判他无罪。可是个别传媒只是根据两年前控方的片面陈词,而撰写一面倒的报道,以讹传讹,遣词用字上,把他说成是"侥幸脱罪"。让他感到十分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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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年前

    不用怕了!温哥华被通缉的高危性罪犯已落网

       据相关媒体报道,星期四,温哥华市警发出通告,指33岁的性侵犯Richard Darren Rondeau擅离中途宿舍,呼吁公众警惕,而昨日,市警公布,被通缉的高危性罪犯,昨天在二埠被捕。    据悉,温市警方指出,现年33岁的Richard Darren Rondeau早年被法庭判处多项性侵犯控罪成立,日前正在服刑,刑期长达5年10个月,他涉入2011年系列控罪,被指在温尼辟(Winnipeg)一个派对上,性侵一名17岁少女。   他的控罪包括:出言作死亡或损害身体恐吓、通过掐脖子与袭击等手法克服反抗、非法禁锢。   另外,温市警指出Rondeau曾接受过加拿大惩教机关Corrections Canada的评估,认为他再犯的风险很高,被评估为高危性罪犯。   而近日,Rondeau未有按规定,依时返回中途屋,被温哥华市警通缉。   不过,还好的是,昨天早上,他被二埠市警拘捕。   警方表示,Rondeau除了未有依时报到外,未有触犯其他法例,正调查他过去几天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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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年前

    20年前的罚单从天而降 加拿大女子蒙圈了

      最近,一名多伦多女子突然收到一张20年前开给她的“遛狗未拴”(off-leash dog bylaw)的告票。告票的罚款不过30元,但追债公司要她付243.25元。她感到十分困惑,尤其是那只狗根本就不是她的,而且狗的主人早已去世。   Stacy Majchrowski回忆说,20年前的一个夏日,她和家人在巴里的度假屋度假。邻居Norm Nixon有只狗叫Mitzy,因为Nixon行动不便,所以她和孩子们经常在度假屋周围照料Mitzy。一天,Mitzy跟随孩子们来到她的物业后不久,一名执法人员出现了,开给她了一张罚单,说她没拴狗。   Majchrowski记得事发不久之后,狗的主人Nixon专程到市府去解释情况,附例官员也给他开出一张罚单。她说,“我知道Nixon已承担责任,支付了罚款”。   因此Majchrowski觉得事情在当年就解决了。而且在过去20年当中,她也没有接到任何追讨这笔罚款的信件、电话。她在巴里和安省更新任何文件、证件之类,也没有遇到任何麻烦,因此她也最终忘记了这张罚款单。直到上周她接到这间总部在魁北克的追债公司的通知,30元变成240元,是累积的利息。   至于这张20年前的罚单是否过了追溯期,巴里市府表示,人们需要知道,安省法院决定的罚款,没有时间的限制,甚至破产也无法逃避。   但一名巴里的律师助理Catherine Hyde却认为此项追债虽然合法,但市民可以追问,为何市府过去20年中没有做出任何努力,让市民了解这么一笔罚款的存在,而到了现在又突然追讨呢?   Majchrowski还没有决定是付钱,还是找巴里市府理论。有意思的是,狗主人去世之后,这条狗还真的来到了她家中,另外又生活了5年。   Majchrowski说,她家与Nixon是多年的老朋友,如果Nixon泉下有知,一定会因为这件荒唐事乐得不可开支。“他可能在那儿正笑呢,”她指着地下说,“他会认为这太荒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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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年前

    用义工的名义剥削, 被告要赔700万

    多伦多一间从事学生旅游的公司S-Trip,本周遭到前「旅游组长」(Travel Leader)们的集体诉讼。原告声称,她工作一个多星期,每天的工时长达14小时,参与一个该公司组织的学生去古巴的毕业旅行,却只拿到象徵性报酬。   该宗集体诉讼索偿700万元。 原告的主诉人蒙特屈(D'Andra Montaque)状告公司把她当作一个义工,而不是一名雇员。她说,「这本来应该是一次精彩的经历,也是出色的工作机遇。但是归根究柢,我却深感遭人利用」。 Goldblatt 律师事务所代理此宗官司。他们的诉状称,该公司没有适当地将「旅游组长」们列为雇员,没有给他们支付至少的最低工薪。 「很明显,他们并不是义工。这是个做生意的公司,他们在赚钱,而这些人是他们的前线员工」。 S-Trip 的母公司在其网页上将「旅游组长」列为兼职员工。他们是参加旅游的学生们的「主要联络人」。但是在该公司的内部文件中,他们却将「旅游组长」们称为义工。给予他们象徵性收入150到300元。 虽然该公司的运作已经超过10年。这次的集体诉讼主要针对过去2年中,类似蒙特屈这样的「旅游组长」。S-Trip 公司称,公司将「旅游组长」们当作义工,负担了他们所有旅行费用,包括机票、短途旅游、酒店住房和餐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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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年前

    女子柏文被杀案 2名男子被控谋杀罪

    针对周三(23日)在多市Annex社区发生的一宗凶杀案,一名21岁多市女子在柏文单位遇害的凶杀案,警方昨日公布已拘捕2名疑犯,其中1人被控1级谋杀罪名。 本月23日下午4时30分,警方接报后赶到布鲁亚街夹士巴丹拿道附近,位于士巴丹拿道70号的一栋柏文大厦,大厦内一个单位内有女子遭人重创,救护人员把伤者急送到就近医院抢救,但伤者重伤不治。 死者是21岁的女子Abbegail Elliott(图),她是多市居民。 警方经过调查后,拘捕了25岁多市男子David Obregon Castro和25岁多市男子David Obregon Castro。前者被控1级谋杀罪名、后者则被控企图谋杀罪。 二人昨日已在旧市政法院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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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年前

    门前路延“围裙”泊车 违章罚65元

    士嘉堡民宅区一部汽车停泊在自家物业前道路边与人行道之间的地带属于违章行为。将车停泊在自家物业前道路边与人行道之间的「围裙」(apron)地带属于违章行为,将面临65元的罚款。 多伦多士嘉堡爱静阁市议员詹嘉礼(Jim Karygiannis)提醒市民:「所谓『围裙』地带,就是指自家物业前面停车道尽头道路边与人行道之间的地带。根据市政有关条例,停车在『围裙』地带将面临65元的违章罚款。目前,我的办公室已经收到92宗围裙停车和24宗把车停在草坪上的投诉,所以提醒市民,这两类停车都是违反市府泊车管理条例的。」 最近,居住在士嘉堡爱静阁社区的市民们会收到辖区市议员詹嘉礼分发的一份「议员报告」宣传单。在宣传单内,有一条目用中、英文两种语言提醒市民写到,不要在您家前面的车道「围裙」地带及草地上停放车辆。 詹嘉礼还示:「市府限制把车停靠在『围裙』地带,主要是因为这个地带停车会对视线造成影响,有安全隐患,或者影响市政部门冬季维护和固体废物的收集操作工作,甚至可能损坏停放的车辆。另外据调查发现,许多把车停放在『围裙』地带的物业,在非法经营『分租屋』,因为车位不够,所以占用了『围裙』地带。在我选区经营『分租屋』是绝对不允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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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年前

    周立波涉毒持枪案胜诉 妻子胡洁发胜诉感言

    周立波与妻子胡洁 两人亲吻照 网易娱乐5月26日报道 周立波妻子胡洁发布了一条胜诉感言,并晒出两张与周立波的亲密合影。感言中称所谓的“周立波涉毒持枪案”随着法官的判决落下了帷幕并表示胜诉是正义的综合体现。 2017年1月18日,纽约警察在周立波驾驶的车中发现了一把手枪和两袋可卡因。警察立即逮捕了驾驶员周立波并对他提起检控。25日,美国当地时间24日上午10点,周立波涉毒持枪案在美国纽约第十次开庭,据最新消息称,美国纽约州拿骚县法院决定撤销周立波涉嫌藏毒持枪案,法官已采纳撤案动议,将于6月4日最终宣判。 26日中午,周立波妻子胡洁发布了胜诉感言:“纷纷扬扬折腾了一年多所谓周立波涉枪涉毒案随着法官一声争议的宣判即将落下帷幕……DNA及指纹多次鉴定的结果使法官确信车内的枪毒与周立波无关,再加上警察可能存在的执法瑕疵,因此才有了胜诉的结果,胜诉是正义的综合体现。”胡洁还表示胜诉意味着清白回归清白本身,这是正义所导致的必然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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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年前

    最新:周立波美国涉毒持枪案或将被撤销

    近日,关于周立波涉毒持枪案在美国纽约开始了十次庭审,据最新消息称,检方法庭可能会撤销之前对其的控告。法庭认为,之前警方从周立波车内搜出的枪支和毒品上并没有检测出他的DNA,因此这些东西可能真的不属于他。 而且,周立波母语非英语,警察用英语询问“能否搜查”,取证过程存在问题。警方搜车的合法性受到质疑,检方不能够证明警方搜车是经过被告同意,批准“排除证据”,枪支与毒品等证据将无法呈堂。 周立波事件回顾 2017年1月18日晚间,执法警察在蝗虫谷高中(Locust Valley High School)附近巡逻时,见到驾驶黑色轿车的周立波手持电子用品。警方尾随观察,发现该车在限速40英里的道路上,以30至50英里的速度行驶,随即在贝威尔(Bayville)路亮灯,要求黑色轿车靠边停下。 警察看到车后座上有枪套,遂询问坐在副驾驶座的唐爽是否可以搜车与搜身。由于周立波听不懂英文,由唐爽点头同意。警方没有搜出任何可疑物后,又要求搜查背包,此时再度由唐爽翻译与点头同意,最终搜出一把手枪、吸食毒品器具与疑似古柯碱的结晶。 双方争议问题 1、对于警方的拦检行为,周立波一方认为警方没有合理的依据,属违规拦检,而且驾驶员需把电子产品靠在耳朵上,才构成开车使用手机。但警方对此解释说,驾驶员在车辆行驶中不得使用手持装置,警方拦检合理。 2、警方看到车内有枪套,有充足理由搜车,但检方未能提供足够证据,证明被告是自愿同意搜索,因此批准辩方动议,排除搜车取得的证据。 周立波简介 说到周立波,网友们都会想起曾经风靡一时的“海派清口”,这也是周立波当年创立的能够和郭德纲抗衡的南方单口滑稽,当年周立波在国内也因为节目《壹周立波秀》成名,不过后来周立波不知道怎么回事,慢慢的不再上节目了,网友们也渐渐忘了这个人了,直到去年周立波在美国持枪被捕的事件爆发,网友们这才想起来,原来曾经的海派清口创始人早已久居美国了。 当时,网友们纷纷怀疑周立波会不会因此坐牢,甚至有网友爆料,周立波很有可能被美国法律判处41年的坐牢… 但现在看来,周立波无罪的概率较大,走出法庭后周立波也表示:“法律是区分“有没有”和“是不是”的,宣判结果将毫无悬念。”周立波还称,事发至今一年四个月,他感受到了美国司法的健康,也觉得部分中国网民素质欠佳。 下次上庭为当地时间6月4日,届时如果检方不上诉,那么6月4日检方将会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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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年前

    阿博斯福中学教师涉性侵2学生 或有更多受害人

      Robert Bateman中学。(网上照片)  W.J. Mouat中学。(网上照片)   阿博斯福(Abbotsford)一名Kang姓中学教师被指性侵并性剥削两名少年,已经被落案检控。警方不排除有其他受害人未举报。   市警透露,警队的严重罪案组(Major Crime Unit)在本年1月就这些指控展开调查。被告为Henry Kang,现年50岁,居住在阿博斯福。他曾在Robert Bateman与 W.J. Mouat两家中学执教。他被控两项性侵、两项性剥削罪。他将在本年6月出庭应讯。   市警又指出,由于受害人事发时仍未成年,故此警方没有公布他们的身分。警方不排除还有其他受害人未举报;呼吁他们尽快与阿博斯福市警联络。据悉两名受害人案发时均是学生。法庭已经颁下禁制令,媒体不能披露受害人的身分。案发日期分别是2015年9月至2016年1月;以及去年9月至今年1月。   Kang最近任教于Robert Bateman中学,先前曾经就职于W.J. Mouat中学。   阿博斯福警方拒绝透露Kang的族裔。而在Robert Bateman中学的网站中,有一名同名同姓的教师被指在该校教授数学。   Kang将在下月28日出庭应讯。   阿博斯福校区昨日也发表声明,指出在1月便接获有关Kang的投诉,并且立刻转告警方。调查期间,Kang一直停职。校区对于这类严重指控,会采取迅速并且恰当的行动,并且定出程序,确保学生的安全。由于对于Kang的法律诉讼已经展开,校区将不会再作评论。   根据阿博斯福校区的网站,该校区除了招收当地学生之外,也有招揽国际留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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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年前

    凌晨命案 19岁男子家庭派对上被刺身亡

      密西沙加市一个家庭派对上发生惨案,一名19岁男子被刺身亡。   事件发生在周六凌晨1时15分,地点是Tradewind Drive和Winston Churchill Boulevard附近的一间民宅内。   据急救人员称,赶到现场时受害人已经没有生命迹象,被送往医院后不久宣告不治。   目前,警方还没有逮捕任何人,也没有透露嫌疑人的信息。   警员Bally Saini对CP24记者表示,呼吁任何知情者,或者曾出现在出事民宅的人联络警方。有很多人参加了出事前的家庭派对,警方需要向他们问话。   警方将在今天上午在社区周围展开搜索,并收集附近住宅的保安监控,视频希望找到一些线索。   最后,警方表示,这起凶案是一宗孤立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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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年前

    油管争议 温市环评司法覆核败诉

      图为多个塬住民部族领袖今年3月参与反对油管扩建的示威游行。(资料图片)   卑诗最高法院驳回两项由温哥华市政府及史高米殊部族(Squamish Nation)就扩建跨山输油管(Trans Mountain Pipeline)获得省府环评证书一事提出的司法覆核。市政府表示对省最高法院的决定感到失望,现正研判判决书的内容,尚未决定是否提出上诉。   去年6月1日,史高米殊部族提出司法覆核,基于省政府在法律上有责任就输油管方案提供一个公开及正式的平台收集市民意见,指控省政府未就有关计划项目充分咨询公众。另一项司法覆核由温市府提出,基于省政府未有就环境、经济、社会、历史文物及健康等方面作进一步评估,指控省政府违反程序公义,向康德摩根公司(Kinder Morgan)发出了环境评估证书。   这两项司法覆核在昨日均被卑诗最高法院驳回。法官格雷斯尔(Christopher Grauer)指出,卑诗省政府有合理地评估环境,并向康德摩根公司发出有关证书。   市府发言人表示,判决书只能判断省政府是否有按照既定的行政及法律程序,为输油管项目发出环境评估证书。但未能触及有关加拿大国家能源局(National Energy Board)及联邦政府在批核输油管项目的程序是否合法,也未能决定这个过程是否合宪。市府发言人又指出,他们期望能够在尊重法治和法律责任的情况下,平衡经济的利益和环境的保护。   卑诗省府反油管 角色尴尬   仍需护航批核环评程序   跨山输油管计划一直是备受争议的项目,卑诗省长贺谨(John Horgan)多次表明反对输油管方案。此外,贺谨与同属新民主党的阿省省长诺特利(Rachel Notley)就输油管项目在多个场合中针锋相对。诺特利及加拿大总理杜鲁多分别先后多次发言支持跨山输油管计划。而卑诗省政府虽然反对方案,但在今次由市政府提出的司法覆核案中,需要为省政府过去在批核环境评估证书的程序中护航。卑诗省律政厅长尹大卫(David Eby)指出,省政府一直按照上届政府的程序和步伐发出环境评估证书,亦无意拖延跨山输油管方案的进程。   而今次温哥华市政府的司法覆核,虽然被卑诗最高法院驳回,但市政府仍然可以申请上诉,以进一步挑战输油管项目在公众咨询及发出环境评估证书上的程序公义。惟今次诉讼被判败诉后,市政府需要支付双方在法庭程序的费用。   此外,康德摩根公司因工程未能获得联邦政府的保证,而发出了最后限期,指在下周四(5月31日)前,倘若未能获得实际的保证,确定输油管计划能够顺利进行,他们将考虑撤资。倘若康德摩根公司撤出计划,联邦政府需寻找可行的方法继续进行项目,然而,该项目仍然会面临卑诗省政府及温哥华市政府正在或可能提出的多项法律控诉,包括市政府有可能就本案提出的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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