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最高法院支持航空乘客保护条例!
10 月 4 日,加拿大最高法院确认,航空公司可能被要求赔偿乘客某些国际航班的中断,裁定加拿大的乘客保护规定不违反国际法。
在一项一致裁决中,所有九名法官驳回了两家航空协会和一组服务加拿大和其它国际机场的航空公司提出的上诉。
图源:CBC
航空公司曾辩称,加拿大在 2019 年实施的《航空乘客保护规定》违反了《蒙特利尔公约》。《蒙特利尔公约》是一项在 2001 年在加拿大生效的国际条约。
《航空乘客保护规定》对航空公司在航班延误、取消、拒绝登机和行李丢失或损坏的情况下施加了义务。
这些义务要求航空公司解释延误和取消的原因,并在航班在停机坪上延误且中断是航空公司可控且非安全原因的情况下,提供某些免费服务——如食品、饮料和洗手间。
在航班延误超过九小时的情况下,如果延误是航空公司的责任,乘客有权获得最高 1,000 加元的赔偿。
如果乘客的航班被取消,航空公司必须退款或重新预订座位,可以是下一班可用航班,也可以是其它航空公司的航班。
该规定还要求航空公司在行李永久丢失或损坏的情况下退还行李费,除此之外,还需支付《蒙特利尔公约》规定的任何赔偿金。
乘客如果有符合规定的争议,可以提交给加拿大运输局(CTA),由其裁定是否有权获得赔偿。CTA 表示,从 2023 年 1 月 1 日到 2024 年 9 月 15 日,乘客向该机构提交了 43,549 起投诉。随着新投诉的处理,运输局预计正在处理约 79,000 起积压案件,其中一些案件已经拖延了多年。
2星期前